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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用药原则

日期:2011-01-10
所谓妊娠服药禁忌分两类:一类为禁用药品如毒性较强、药性猛烈的药物;另一类为慎用药品,如具有活血破淤、下行重坠、通经破气等作用的药物。中成药的妊娠禁忌对象常常是指孕期不应使用的各种单味中草药。

  妊娠妇女需掌握以下原则:

  1.孕妇在整个妊娠期间,切勿自作主张服用任何中成药品。

  2.妊娠期间出现任何不适,应及时就诊,在妇科医师的指导下确定是否服药。

  3.在必须服药时,要详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标明孕妇禁忌、慎用或遵医嘱的药品,仍应参照前2项原则处理。

  4.妊娠之前已经服用的药品,是否继续服用应遵医嘱。

  5.妊娠之后发现某些并发症时,应在确诊的同时,在妇产科医师指导下医患协商决定:是服药治疗继续妊娠,还是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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