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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产褥期避孕

日期:2005-03-25 点击次数:

  产后避孕措施应依产妇的不同情况而异,一般的原则是产后哺乳者最好用工具避孕,不宜用口服避孕药,因其可影响乳汁的分泌, 产后不哺乳者,工具避孕或口服避孕药均可.用延长哺乳期的方法避孕已有很长的历史,但其效果并不可靠,而且长期的哺乳可能造成下丘脑--垂体--卵巢轴的永久性障碍等,甚至闭经,以及子宫萎缩和性功能障碍.对不适合再次妊娠的产妇,如妊娠合并心脏病、慢性肾炎、高血压病、糖尿病、结核病等,最好说服产妇于产后2-3天做绝育术。因此时子宫底较高,手术比较容易进行,但应注意的是一定要监持自愿的原则,做好说服动员工作,以免由此而引起产后的心理障碍,不愿绝育者,应做好避孕方法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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