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人民医院对5万元至20万元(含)零星工程网上公开遴选供应商,邀请符合条件的参选单位提交资料。
一、遴选工程(项目)范围:
每次5万元至20万元(含)维修、修缮等零星工程,服务时间暂定一年。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基本开户银行的账户复印件(盖公章);
2.提供近期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6.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7.有医院相关业务者优先(提供佐证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遴选要求:
(一)各项工程最终结算价格由大埔县财审中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结算。
(二)结算价格应包含运输、安装、人工等一切相关费用。
(三)提供项目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提交)。
(四)本次遴选只接受现场提交纸质版,请自行密封好。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4月1日前(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30分)递交资料。
五、报名地点:大埔县人民医院总务科(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同仁路269号)。
六、遴选地点:大埔县人民医院。
七、本公告期限: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1日止。
八、联系人:梁生 13543216730
大埔县人民医院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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