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人民医院净化空调及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调研公告
各供应商:
大埔县人民医院净化空调及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拟进行公开调研,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就该项目提交密封资料。
一、遴选项目名称:
大埔县人民医院净化空调及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地点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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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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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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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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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净化空调及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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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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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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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及递交参选文件时间:2021年 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3日(节假日除外)
2、递交参选文件地点:大埔县人民医院总务科
四、服务内容、标准(详见附件)
五、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
(二)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基本开户银行的账户复印件(盖公章);
2.提供近期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6.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医院出具的现场查勘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遴选要求:
(一)请供应商对应附件以总价进行报价。
(二)中标采购价格应包含运输、安装、人工等一切相关费用。
(三)提供本采购项目整体设计方案、价格、售后服务时间、地点、技术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质量保证等材料。
(四)本次遴选只接受现场提交纸质版,请自行密封好。
(五)本次采购以性价比优先决定供应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2月3日前(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30分)递交资料。
八、报名地点:大埔县人民医院总务科(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同仁路269号)
九、现场查勘时间:2021年 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节假日除外)
十、遴选地点:大埔县人民医院。
十一、本公告期限:2021年12月29日至2021年12月3日止。
十二、联系人:梁生:13543216730
发布人:大埔县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9日
维保遴选公告及清单_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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